1、仪器室是存放仪器的场所,仪器室要保持通风、干燥、整洁,不得堆放公私杂物。室内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,加强防盗、防火措施,除实验管理人员和准备实验的学科教师之外,一切闲杂人员不得随便入内。
2、仪器要分类、编号、入帐,做到物物有帐,帐物相符,帐帐相符。学校领导每学期末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查,检查帐、物、卡是否相符,做到帐目、标签、实物三统一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,以备查阅。
3、仪器设备陈列摆放要做到科学分类,合理存放,整齐美观,陈列有序,取之方便。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、防尘、防震、防压、避光、避磁等工作,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、保养并归橱,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,定期的、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,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。
4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 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,并严格管理和领用手续,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5、购进或调拨的精密贵重仪器应先验收,再交实验教师保管。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。
6、一切仪器的领用、借出和归还,均应办理登记手续,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。借出的仪器应及时归还,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。
7、仪器损坏、丢失,应由当事人填写“仪器损失报告单”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,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。
8、实验员如有变动,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,应由前任向后任仔细办理手续,移交时,学校领导应在场,由前任按帐点物,逐件移交。遇有帐物不符时,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。最后由三方签字,才算交接完毕。
9、每学期结束前,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,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,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。